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
2.3 项目概况:
(1)竹三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三地块,北至竹汉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4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91万平方米)。
(2)南方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和太和镇,跨南方村及园夏村两个行政村,地块南临白云五线(现状)、东临空港大道(在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1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9.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28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45.71万平方米。
(3)保良北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华东镇,涉及保良村、大塘村、洛柴岗居委会及象山村等四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9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5.6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3.76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11.01万平方米。
(4)龙口-小布二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三东大道以南、商业大道以北、新花大道以西、106国道两侧范围内,涉及龙口村与小布村两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6.3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2.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62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66.63万平方米。
(5)小㘵-平山首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南、平西安置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涉及平山村、小㘵村和平西村等3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5.32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6.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2.43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34.64万平方米。
(6)小㘵-平山二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南、平西安置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涉及平山村和小㘵村等2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9.6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4.7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4.83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53.93万平方米。
(7)清㘵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和新雅街道,花都区商业大道以南、田美东路以北、G106国道以东、规划新花大道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6.52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5.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本安置区分批建设,其中首批总用地面积约39.24万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首批、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包括7个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以及首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对竹三地块、南方地块、保良北地块、清㘵地块首批、龙口-小布二期、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首批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协助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技术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书(报批稿),提交报告书(报批稿),并配合招标人上报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负责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竹三地块、南方地块首批、保良北地块首批、清㘵地块首批、龙口-小布二期首批、小㘵-平山首期首批、小㘵-平山二期首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以地面定点监测、调查、巡查为主,主要针对防治责任范围动态变化、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地表和植被面积、土壤流失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并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上报水务局。监测范围、内容应能满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编制竹三地块、南方地块首批、保良北地块首批、清㘵地块首批、龙口-小布二期首批、小㘵-平山首期首批、小㘵-平山二期首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招标人将有关验收材料向社会公示,并负责解释有关技术问题;验收材料公示完毕后,协助招标人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各地块开工时间及招标人要求,自招标人提供必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报告(送审稿)评审完毕,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评审要求修改、补充相关资料并提交水土保持报告(报批稿),协助上报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2)水土保持监测
在各安置区首批建设项目开工前30个自然日,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全面调查监测,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在每季度的第1个月内提交上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自然恢复期满后3个月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在各安置区首批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并收集齐基础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组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完成公示后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备案登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委托人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83.55万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 |
竹三地块 |
10.74 |
2 |
南方地块 |
57.70 |
3 |
保良北地块 |
45.77 |
4 |
龙口-小布二期 |
51.15 |
5 |
小㘵-平山安置区首期 |
38.13 |
6 |
小㘵-平山安置区二期 |
40.43 |
7 |
清㘵地块 |
39.63 |
合计 |
283.5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截止当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正式员工(提供近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若企业交纳社保所在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9 月 6 日至2022年 9 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日 9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 9 月 20 日 9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gw.com/)、44118太阳成城集团网站(https://www.gdyngl.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pm.com.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jjl.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池工 联系电话:13148990125/855308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代理机构:44118太阳成城集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楼521(44118太阳成城集团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 38730932-8008、135127823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1351278896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186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包括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等)。
2022年9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